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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是要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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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发展>新闻资讯>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先导单位、
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17:35 信息来源:媒体融合发展司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经研究,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等系列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及时总结推广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支持发展潜力大的成长项目,以案例和项目引导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二、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的对象包括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先导单位、成长项目三个方面。

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是指结合实际以创新思路举措推进媒体融合,在某个方面或领域进展明显、成效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成功做法、典型实例,可以是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也可以是体制机制创新或产品、平台服务创新。

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是指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实践中创造性开展工作,整体进展突出、成绩显著,融合工作走在前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相关机构,包括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县级融媒体中心及所属有关机构。

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是指各地各单位正在推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媒体融合项目,包括支撑平台、应用终端、融媒体产品等。

三、征集要求

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政治性。推荐对象媒体融合做法符合中央关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的方向和要求,充分体现广播电视媒体和机构抢占互联网主阵地主战场的主动作为和进取精神。

(二)创新性。推荐对象媒体融合做法针对媒体融合的重点和难点,在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手段方法上有突出创新,在融合的路径模式、体制机制上有关键突破。

(三)实效性。推荐的对象融合成效成绩突出,两个效益明显,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有效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变。

(四)典型性。选送的典型案例和先导单位要具有代表性,其模式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对其他地区媒体融合工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推荐的成长项目应具有可预期的良好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推荐材料的编写体例

典型案例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创新做法与实践;(2)成效与反响;(3)经验与启示;(4)重要资料附件。

先导单位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3)成绩成效与社会反响;(4)工作经验;(5)重要资料附件。

成长项目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创新点;(2)目前应用情况;(3)成长空间和发展前景。

请推荐单位分类填写推荐表,并按照编写体例提供详细推荐材料。推荐表的有关简介不超过500字,详细推荐材料不超过4000字。请推荐单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刻录成光盘,与纸质材料(一份)一起寄送总局媒体融合发展司。

五、征集和评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二)推荐数量

各省(区、市)广电局和各相关单位推荐的典型案例原则上不超过4个,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个。广播电视媒体融合走在全国前列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如本地区确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不推荐。

(三)评选评审

总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权威专家评审队伍,对各地选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总局网站上公示、公布。

(四)支持政策

对入选的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总局将给予表彰,并在相关发展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总局将积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导单位的做法经验,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加速向深度迈进。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征集和推荐工作。同时,把典型案例、先导单位和成长项目征集和推荐工作作为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方法,形成媒体融合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附件1: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推荐表

附件2: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推荐表

附件3: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推荐表

附件4: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详细推荐材料

附件5: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详细推荐材料

附件6: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详细推荐材料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9年5月15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朱昭霖  010-86096507  马 晨  010-8609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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